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有了新版本

   财政部2024年4月25日印发关于《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(试行)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招标代理在执行工作时应注意《通知》中的以下内容:

     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的试行文本,它详细规定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。以下是招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:

      1、合同适用范围:本合同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,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、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。

      2、合同调整:合同标准文本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修订。

      3、项目信息详细性:合同中需详细填写项目信息,包括采购项目名称、编号、内容、采购标的及数量、品牌、规格型号等。

      4、中标供应商信息:需明确中标供应商(乙方)及其是否为联合体成员、外商投资企业等,并注明制造商信息。

      5、政府采购政策:合同中应体现政府采购政策,如支持中小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、监狱企业等。

      6、合同金额:需明确合同金额,包括分包金额(如有),并说明合同定价方式。

      7、付款方式:应明确付款方式,包括全额付款、分期付款、成本补偿、绩效激励等,并明确支付条件。

      8、履约担保:根据需要确定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,以及保证金的形式、金额和期限。

      招标过程中,应确保遵循上述所有关键事项,并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适当调整合同内容。

 

政策原文链接:http://gks.mof.gov.cn/guizhangzhidu/202404/t20240426_3933545.htm

附件:《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