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新政策—招标代理机构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

      2024年4月24日,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办法), 该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。该办法的出台,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时提出了更新、更高的要求。

        1. 规范操作流程:招标代理机构需要遵循《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中规定的新采购方式,这可能会涉及对现有操作流程的调整和优化,以适应合作创新采购的特点和要求。

        2. 强化预算管理:《办法》要求实施合作创新采购的项目需在部门预算中明确研发经费,这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时,更加注重预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。

        3. 提升专业能力:由于合作创新采购涉及研发环节的合作,招标代理机构可能需要提升在技术研发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,以便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服务。

        4. 促进公平竞争:《办法》鼓励有研发能力的各类供应商参与,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,应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有平等的机会参与,这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。

        5. 信息公开和透明度: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发布合作创新采购项目信息,包括采购意向、采购公告等,这增加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,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信任。

        6.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:《办法》的实施意味着招标代理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督管理,如有违规行为,将依法受到惩处。

        7. 合同管理:招标代理机构在签订和执行研发合同过程中,需要遵守《办法》中关于合同内容的规定,包括研发成本补偿、首购数量和金额、研发进度安排等关键条款。

        8. 风险管理:合作创新采购涉及共担研发风险,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在采购活动中识别和管理相关风险,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
        9. 支持科技创新:招标代理机构在执行合作创新采购时,将更多地参与到支持科技创新的过程中,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。

       10. 国际规则接轨:《办法》的制定考虑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,招标代理机构在操作中需适应国际化的采购规则,提升国际竞争力。

      综上所述,《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包括规范操作、强化预算管理、提升专业能力、促进公平竞争、增加透明度、加强监督管理、严格合同管理、风险管理以及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,这些影响将促使招标代理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以适应新的政府采购环境。

      附件: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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